尊敬的各位校长、幼儿园园长: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心健康,防范群体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及食品安全舆情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延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做好以下食品安全工作。
一、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幼儿园园长负责制。明确校长、幼儿园园长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定期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学校餐饮食品安全工作,对食品安全重要环节,做到勤查狠抓严把关。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符合实际,责任到人,记录准确,履行到位。
三、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按照食品安全“五常”或“6T”管理模式,定期开展自查,清洁检修并配齐各类设施设备、清洗消毒餐饮具、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及原料,如实填写《学校食品安全自查表》。
四、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落实“年度餐饮从业人员培训年”要求,利用吉林省“两库一平台”对学校从事食品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在线学习培训和考核。学习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相关专业知识,提升学校餐饮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五、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规定,确保购进食材来源可溯、质量可靠。
六、严把食品加工制作关。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对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进行管控,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豆角、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确保制作餐品质量安全。
七、严把集体供餐食品安全关。督促供餐单位确保配送容器、箱、车清洁、安全并每日进行消毒,落实食品分装要求,对盛放食品的容器、箱进行“一次性封签”,落实餐食保温和配送时间要求,避免送餐人员和师生直接接触,确保配送过程安全。
八、严格落实疫情期间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加强员工体温监测及健康管理,所有员工必须每学期进行一次健康体检。食品安全从业人员返校前查阅健康码、行程码;每日工作前测量并如实记录体温信息;所有从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作业。
如有红码、黄码人员、发热、胸闷、乏力、腹泻等异常症状,要第一时间报告主管部门并实施隔离、送医等措施。
九、加强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力度。督促学校通过专题课、主题班会、宣传栏、条幅标语等方式开展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病毒感染性腹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增强师生及学生家长食品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十、公布学校食堂“互联网+阳光厨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