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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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4/10 17:06:00

呼和浩特市儿童发展规划(—年)二、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呼和浩特市儿童发展规划(—年)主要发展目标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2.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

3.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3.0‰、5.0‰和6.0‰以下,地区和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4.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

7.促进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8.6个月内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0%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和5%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9.加强儿童口腔保健,12岁儿童龋齿率控制在25%以内,提高儿童窝沟封闭服务覆盖率。

10.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近视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70%以下。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1.增强儿童体质,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合格率稳定在85%以上,优良率达到60%以上。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

12.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13.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策略措施:

1.优先保障儿童健康。将儿童健康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儿童健康主要指标纳入政府目标和责任考核。大力推进“健康呼和浩特行动”,促进全市儿童青少年健康素质全面发展。完善涵盖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加强儿童医疗保障政策与公共卫生政策衔接。加大对儿童医疗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力度,支持脱贫地区儿童健康事业发展,逐步实现妇幼健康服务均等化。建设统一的妇幼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妇幼健康信息平台与电子健康档案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推进“互联网+妇幼健康”服务模式,完善妇幼健康大数据,加强信息互联共享,实现儿童健康全周期全过程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智能化。开展“儿童健康综合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

2.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以各年龄段儿童健康需求为导向,构建市、旗县区级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以妇医院儿科为重点,统筹规划和配置区域内儿童健康服务资源。加强医疗机构新生儿科、儿科与儿童保健科建设,市、旗县区均各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1.12名、床位增至3.17张。建立以旗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基层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至少配备2名专业从事儿童保健的医生。建立完善全市儿童急救体系,加强农村地区儿童急救和运转体系建设。加快儿童医学人才培养,定期开展专业技能培训课程,提高全科医生的儿科和儿童保健专业技能,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3.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强化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依托家庭、社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加大科学育儿、预防疾病、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合理膳食、应急避险、心理健康等知识和技能宣传普及力度,促进儿童养成健康行为习惯。提高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健康素养,构建全媒体健康知识传播机制。发挥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作用。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孕妇学校”和家长课堂,鼓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专业社会组织等开展健康科普活动。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含电子烟)、酗酒,保护儿童远离毒品。

4.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深入实施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危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审等制度。加强新生儿规范化访视工作,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完善医疗机构产科、新生儿科质量规范化管理体系,加强新生儿保健专科建设,推广早产儿袋鼠式护理等适宜技术。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保障投入,完善新生儿危重症救治、转诊网络。市、旗县区至少设有1个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依托现有机构加强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强化危重新生儿救治保障。

5.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建立多部门联动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知识普及和出生缺陷防控咨询,推广婚姻登记、婚育健康宣传教育、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强化婚前孕前保健,加强产前筛查和诊断能力建设,推动围孕期、产前产后一体化和多学科诊疗协作,规范服务与质量监管。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范围,建立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务模式,促进早筛早诊早治。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加强出生缺陷监测,促进出生缺陷防治领域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

6.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加强儿童保健门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儿童健康管理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升儿童保健服务质量。扎实开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推进以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五残疾为重点的0—6岁儿童残疾筛查,完善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提高儿童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的常见病预防保健能力,按标准配备校医、幼儿园及托育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和必要保健设备。加强对孤儿、流动、留守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

7.强化儿童疾病防治。以早产、低出生体重、贫血、肺炎、肥胖、腹泻、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视力不良、龋齿、脊柱侧弯等儿童健康问题为重点,推广儿童疾病防治适宜技术,建立早期筛查、诊断和干预服务机制。加强儿童口腔保健。加强儿童重大传染性疾病、新发传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工作。完善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重病诊疗体系、药品供应制度、综合保障制度,开发治疗恶性肿瘤等疾病的特效药。加强罕见病管理。推广应用中医(蒙医)儿科适宜技术。

8.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维持较高水平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加强对疫苗质量、冷链储运、免疫规划制度落实、预防接种活动的监督检查。完善疫苗异常反应补偿相关规定,动态调整补偿目录范围,建立健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加强产科预防接种管理,按照“谁接生、谁接种”的原则,承担在该医疗机构内出生的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卡介苗的接种工作,并根据需要提供新生儿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

9.全面提升儿童早期发展水平。建立健全多部门协作的儿童早期发展工作机制,积极传播儿童早期发展理念知识,帮助家长及照护者树立正确的儿童早期发展理念。开展涵盖良好健康、充足营养、回应性照护、早期学习、安全保障等多维度的儿童早期综合服务。加强对家庭和托幼机构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支持服务,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推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均等化,探索推广入户家访指导等适应农村儿童、困境儿童的早期发展服务模式。

10.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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