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腹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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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4/26 15:46:00

截至3月3日24时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3月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0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上海5例,广东3例,浙江1例,四川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1例,为境外输入病例(在上海)。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19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1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例(其中重症病例1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累计确诊病例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3月3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例(其中重症病例1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例,累计死亡病例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现有疑似病例2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4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转为确诊病例2例(均为境外输入);当日解除医学观察14例(均为境外输入);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例(境外输入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例。其中,香港特别行*区例(出院例,死亡例),澳门特别行*区48例(出院47例),台湾地区例(出院例,死亡9例)。

3月4日安徽省报告新冠肺炎疫情情况

年3月3日0-24时,安徽省报告无新增确诊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无新增无症状感染者。

截至3月3日24时,安徽省累计报告本地确诊病例例,累计治愈出院例,累计报告死亡病例6人;累计报告境外输入确诊病例3例,治愈出院3例;累计报告医学观察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5人。

国家卫健委指导春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10大要点速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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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近日组织专家进一步对此前相关技术方案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形成了《高等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中小学校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和《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三版)》。

三个文件坚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要求学校须重视开学准备,严格落实“四方责任”,科学制定开学工作方案,完善各类预案,安排师生有序返校。开学后,要加强新冠肺炎、流感、诺如病*感染性腹泻等春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把好校门关,加强场所、活动、员工等方面的管理。要保持学校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废弃口罩定点投放,落实健康教育,提高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加强个人防护,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同时,要严格落实“四早”防控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托幼机构:

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

托幼机构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开园前必须做好防控知识与技能培训,并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开园前应对园内重点场所、公共用具和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彻底清洁消*,对户外大型玩具、门把手等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对活动室、睡眠室、盥洗室、洗手间等各类生活、保育场所开窗通风。做好垃圾清理。

所有教职员工和幼儿在开园前14天开展健康监测和行踪报告(含共同生活家属),并如实上报园方,配合学校做好开学返园的健康检查。对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应当及时就医,暂缓返园。

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快递人员不入园

开园前14天,家长做好幼儿看护和防护物资准备,减少人员来访,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在园外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教职员工和幼儿每天入园时须测体温,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方可入园。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园门口设置1米线隔离带并配备疏导工作人员。

严格落实幼儿早、中、晚“一日三报告”制度和点名制度,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缺勤、早退、病假记录,发现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幼儿需及时追访、登记和上报。在园晨午晚检时,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口罩、帽子和一次性手套。门卫室设置快递专用区域,进行外包装消*,快递人员不入园。

幼儿及共同生活居住亲属的健康状况每日报告

家长每日应如实向班主任老师报告幼儿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亲属的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如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要及时上报就诊。

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安排内容和形式适宜的体格锻炼,每日2个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3岁以上幼儿至少1个小时的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

一旦所在区域发生本土疫情,要严格实施师生员工体温检测、晨(午)检和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与登记等防控措施。园内出现病例后,视情采取班级停课、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中小学校:

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

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动态掌握师生员工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开学前14天的健康状况、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情况。对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的人员,应当督促其及时就医。符合接种要求的教职员工依法依规、知情同意、自愿接种新冠病*疫苗。

全面把控所有进出校园通道,实行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做到专人负责、区域划分合理、人员登记排查记录齐全。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佩戴口罩,对进出人员监测体温。坚持入校登记制度,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师生员工进校门需核验身份并监测体温。入校时若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疑似症状,应当由专人带至临时等候区,测量体温,及时联系学生家长,按规定流程处置。

对曾经患病的师生员工密切长期跟踪

完善学生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家庭成员及相关人员健康状况和风险接触信息档案,重点监测师生员工有无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做好流感、诺如病*感染性腹泻等冬春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对因病缺勤缺课的师生员工要密切追踪诊断结果和病情进展。严格执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做好登记台账。对曾经患病的师生员工密切长期跟踪,及时掌控其健康状况。

学校合理管控人员密度,尽可能实施最小单元群体管理。在校期间引导学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随身备用口罩。

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

中小学校在操场、卫生间、食堂、宿舍等场所要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配备洗手液和免洗消*液。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采用正确方法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剂揉搓双手。

正常教学期间原则上不得出校;如必须出校,须严格履行请假程序,规划出行路线和出行方式,并告知学生家长。加强宿舍出入管理,凭证出入并进行体温排查。加强宿舍清洁消*和通风换气。按照标准设置临时隔离室,对有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进行临时隔离,按规定要求就诊。

高等学校:

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

开学前对校园实施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包括加强对冰鲜冷链物流的监控和管理,对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等场所进行彻底的卫生清洁消*、通风换气、清理垃圾,对校园内使用的空调通风系统和公共区域物体表面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处理。

开学前进行连续14天每日体温监测,记录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并如实上报学校,配合学校做好开学入校健康检查。

返校前应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低风险地区师生员工经学校审核健康状况,符合要求后即可返校;严格落实对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要求。境外师生未接到学校通知一律不返校,返校时按照我国相关*策要求接受管理。

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

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工作,落实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做到传染病聚集性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加强新冠肺炎、流感、诺如病*感染性腹泻等冬春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分析、预警、处置工作,将疫情防控作为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

把好校门关,工作人员和来访人员佩戴口罩,对进出人员监测体温。学校要加强对外卖配送和快递人员核查、登记与管理,合理设置快递收发点。

根据校园情况合理控制人员密度。开放教室、自习室、图书馆、体育场等公共空间。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审批管理,非必要不组织大型室内聚集性活动。

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学校健康教育

鼓励校(楼)门值守人员、保洁人员和食堂工作人员等自愿接种新冠病*疫苗,工作期间应当佩戴口罩,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上报并及时就诊,不得带病工作。食堂工作人员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与消*。

把传染病防控知识与技能等内容纳入学校健康教育,定期对师生员工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以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健康体魄为出发点,重视学生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提升。引导学生养成科学用眼习惯,控制视屏时间,合理作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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