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医院正常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和您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请您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一、请预约就诊。医院医院的安排通过预检分诊,佩戴口罩(请勿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自觉保持1米距离,医院“粤康码”,接受体温检测及流行病学史调查,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调查问卷》。
二、经预检分诊后,粤康码为绿码人员可在普通门诊就诊。粤康码为红码或*码人员、发热患者(体温≥37.3℃)或有新冠相关临床症状者(如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21天内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请在发热门诊就诊,普通门诊不予接诊。在发热门诊就诊者,必须接受核酸检测,结医院。
三、患者住院前,须配合做好“三必查一询问”,做好流行病学史调查、填写新冠疫情防控承诺书后方可进入进入病区。住院前必须进行新冠病*核酸检测,经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办理入院手续。未取得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患者,医疗机构不得收入普通病房。
四、患者住院期间,“非必要不陪护,非必要不探视”。确因病情需要陪护或探视的,需主诊医生开具探视或陪护医嘱、科室开具探视或陪护证明等,陪护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持陪护证固定一对一陪护,不得随意更换。陪护人员在陪护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不可随意摘下和丢弃口罩,不得随意离开病区,不得进入医护人员工作场所。
五、发热患者、粤康码为红码或*码人员不得在村卫生站、个体诊所和门诊部等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卫生机构就诊。
本通告自年6月11日起实施,失效日期另行通知。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共同遵守!
五华县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6月11日
来源:五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丨陈嵩琳审编丨陈威审核丨廖志波爆料五华融媒:为镇村一把手提供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效能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